根据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市水利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有力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下发通知明要求。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临沂市水利局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建设项目机动车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工地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限制国Ⅲ运输机械的使用,扩大使用国Ⅳ、国Ⅴ运输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管理制度,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机械设备,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供油机制落实,最大限度减少非道路移动车辆尾气等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控制质量。
专题宣传提水平。市水利局自3月22日起,利用15天的时间,先后组织志愿者到沂南、莒南等10个县区20个水利建设工地现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大大提升水利行业建设从业人员生态环保意识。活动中,向现场建设管理、机械施工等人员积极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呼吁施工机械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场作业,遵守禁行区规定。号召人人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共同为子孙后代幸福生活尽一份责任。发放“留住蓝天白云 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临沂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事业明白纸等政策宣传资料3000余份。
加强管理见实效。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对机动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如实登记机械类型、环保号码、排放阶段、所有人及联系方式、进/撤场时间等信息;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通过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提升了水利建设工地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水平,逐步削减了施工场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大大改善了周边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