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鲁水政字[2015]2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鲁水保字[2015]13号)要求,为促进专项活动进一步开展,增强监督执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临沂市水保办于8月24日至9月11日,对各县区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中,成立了以主任、两名副主任分别为组长的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区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对各县区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活动组织是否得力、执法检查是否全面、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依法查处或整改落实到位等。同时听取各县区关于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简要汇报。
通过检查,2015年全市共审批项目373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95万元。共查处违法项目95个。其中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72个;未缴纳补偿费5个;矿产类项目开采期未缴纳补偿费13个,其中10个矿产类项目未验收;违法造成水土流失行为5起,其中3起是接到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已整改46个,34个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13个开采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行为尚未整改,将进一步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