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和洪水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我市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继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开展2013-2015年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山洪沟防洪治理等工作。全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概算投资4662.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4万元)。其中: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涉及沂水、沂南、平邑县概算投资共2329.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85万元),三县调查评价项目概算投资共77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7万元);蒙山大洼山洪沟防洪治理概算投资1167.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0万元)。
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将在前期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雨量、水位、视频等监测站点,提高骨干监测站点通讯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增强预警发布能力,扩大预警范围;继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自动雨量站24处,自动水位站173处,视频图像监测站52处,卫星通信备用信道16处,无线预警广播主站10处、从站387处,简易雨量站264处,简易水位站347处,视频会商延伸到42个乡镇。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完成后,将全面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高效发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作用。目前,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力争主汛期前完成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