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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沂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审查
2014-05-12 00:00 网站管理员  审核人:

  5月9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济南召开审查会议,对我市沂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沂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位于沂水县院东头乡,2013年10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下达治理计划。2013年11月,水利部委托淮委组织专家对坡耕地项目区现状、流失面积及程度、治理必要性和项目边界进行复核认定。11月底,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为方案编制单位。方案设计共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6.7平方公里,措施包括土坎梯田、石坎梯田修复、铅丝石笼网田坎建设等措施。项目总投资167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

  专家组认真对照了每个地块措施安排,分析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项目的选点,并对方案设计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配套措施要结合当地群众的要求,结合周围的环境条件,发挥工程的作用。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董勤瑞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我市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求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准时将资料交付,尽早审批,确保工程及时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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