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8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和市总河长、市委书记王玉君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2017“清河行动”的成果,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我市自4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开展2018年度“清河行动”回头看,坚决查处涉河湖“八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河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本次“清河行动”回头看,是进一步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深入开展“八乱”问题整治的具体行动,切实通过问题导向、摸清源头,分类施策、精准整治,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环境、沿河湖农村环境、河湖生态环境和河湖环境保护意识水平显注提高。重点完成7大任务:一是对2017年清河行动河湖问题清单中尚未完成或完成不彻底的任务进行治理;二是对排查不全面、有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河湖“八乱”现象;三是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分类专项整治,彻底封堵非法设置、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四是加快城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减小入河排污量;五是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严厉打击,要规范采区管理,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六是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对已清理的河湖生态环境进行修复,逐步恢复河道防洪排涝、景观生态、灌溉供水等功能;七是实现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长效管理责任主体到位、专人负责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和相应设施到位的“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