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9月27日,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市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培训班。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汉民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培训动员讲话,各县区水利(水务)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水政监察支队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政策进行了学习解读,对下一步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作了安排。有关技术公司工程师对水资源税信息平台水量审核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和答疑,各县区进行了交流发言。

水资源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解我国水资源短缺难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促进我国水资源节约保护、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征收资源税,鼓励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缓解地下水超采的问题,确保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从临沂水资源情况看,显得更为重要。二是政府通过征收资源税,参与国有水资源开发收益的分配,还可以调节资源占用者与非资源占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促进各用水企业的平等竞争。三是有利于理顺税费关系,完善资源税制,通过税收这个刚性约束,规范财税秩序。会议要求,要把培训会上学到的政策知识和好做法带回去,运用到工作中去,履好职,尽好责,为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新成果,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