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3-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29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兴水思想,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这条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持续强化水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强化普法、法制教育,提升水利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临沂市水利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水利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法制科室政策法规科,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有领导主抓、有机构主管、有专人负责。根据年初制定的《临沂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向、阶段性目标任务。局党组会、办公会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自觉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充分保证了工作需要,同时将水利法治建设纳入全市水利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落实科室法治责任。

(二)扎实推进行政许可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市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取消有关市级行动权力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水行政审批事项权限的通知》等文件,将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等8个事项下放到县区实施。同时,取消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和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高效有序运行的流程再造落实措施。先后编制了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等“三张清单”,健全了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对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其中明确科室工作任务121项,绘制流程图123张,制定工作规范121项。

二、推进地方立法情况

落实立法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水利立法与水利改革发展相衔接,对与水利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水行政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及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对符合实际、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及时通过立法固定下来。聚焦河道采砂等热点问题,积极调研立法成熟性。

高标准完成了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以市水利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双轨制管理制度。对年内制定出台的局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认真实施合法性审查和电子化备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拟提报市委常委会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材料,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外聘业内信誉度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律师作为部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把关、代理等各方面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有效保证立法质量。

(二)规范用水管理,提升水资源监督管理水平。严格监督用水计划执行,2020年全市下达用水计划2160户,计划水量5.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4.5亿立方米,地下水1.1亿立方米。全市核定用水量约2.804亿立方米,征收水资源税约1.968亿元。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位推动我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用水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11月29日全面完成核查登记工作,全市共登记取水口21951个,非农取水口4752个,农业取水口17194个。

(三)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印发市总河湖长令,开展常态化治理。按照省5、6号总河长令要求,结合临沂实际报请两位总河湖长签发5号、6号临沂市总河湖长令,就做好当前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和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出了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400余处。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完成928条(共计1132段)农村河流划界工作,完成县级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四)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狠抓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工作。市水利局按照省厅部署组织县区集中开展了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完成了2020年第一批179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工作。对市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严格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对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依法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并进行催告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至目前今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8.604万元,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17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强化制约监督,保障行政权力运行。重视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过程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年内对收到的26件人大代表、政协建议提案,通过建立责任分解、定期调度、绩效评估、全程督查的办理机制,进行了认真全面办理。定期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办理进度,加强工作互通互动,实现了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

(六)做好边界水事纠纷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市界、省界水事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积极主动与兄弟地市沟通落实,做好边界纠纷隐患工作。

四、推进公正司法情况

(一)规范水行政执法机制。科学划分和界定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上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在水行政执法管理中的工作职责,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市水利局依法委托市水政监察支队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强制等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按照“打铁自身硬”的要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加强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以考促学,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抽测,对考试不及格的由其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积大提高了全局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2020年,先后组织全市部分执法骨干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视频法治培训。完成了部分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执法人员岗位变化情况,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完善和运行工作,加强全市水利系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沂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是认真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留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部门执法形象。

(四)畅通舆情渠道,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年内共受理办结上级交办信访件、网上访、来人访及电话访等各类信访案件150余件,每个信访问件都能够做到热情接访、耐心疏导,有理有据,依法处置,按时办结。认真负责做好行风热线和水利局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电话投诉等渠道的办理答复工作,年内共办理上述信件321件,按期办结率100%。

(五)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坚持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检验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坚决杜绝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2020年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一)积极开展行业集中宣传。制定印发了本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坚持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围绕“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的宣传主题,以我市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进依法治水进程,积极做好抗旱防汛减灾、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科技水平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更加精准;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提高节水灌溉效益,关注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等节水、治水、用水等方面内容,结合部门执行的水法律法规,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纪念活动为重点,抓住契机,创新形式,主动下沉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实施“精准普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宣传效果。

(二)扎实开展机关人员学法注重实效。根据年初制定的《临沂市水利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年内共完成领导班子季度集体学法4次。按照标准要求圆满完成了科级干部在线普法考试工作,实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机关人员和执法队伍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积极做好法治信息交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法治信息整理报送工作,完成了对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和宣传教育信息的定期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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