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662-06_C/2012-1203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2-12-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我市率先通过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专家组评审

我市率先通过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专家组评审

2012-12-03   作者: 点击数:  

2012年11月28-29日,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市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专家组由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赵青带队,省水利厅总规划师杜贞栋任组长,水利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市委常委、副市长尹长友,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出席评审会议。

在实地查看了武河湿地、刘家道口水利枢纽、小埠东拦河坝、三河口隧道工程、罗庄区污水处理厂、园博园等现场,仔细查阅了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档案资料后,专家组召开了评审会议。

会上,尹长友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汇报了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情况。他指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按照“上游水库除险加固、中游闸坝节节拦蓄、下游湿地净化提升水质”的思路,大力加强水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下大力气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率先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提高骨干河道防洪标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步伐,努力构建城市生态水网,构建起了完善的水工程设施。二是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坚持以保障群众涉水利益为目标,以维护正常水利发展秩序和提供普遍均等的水利公共服务为重点,狠抓涉水事务管理工作,水工程管理和水利服务体系逐步得到健全规范。三是严守红线,强化管控,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的科学化水平。建立“三条红线”,实行“四项制度”,严格实施总量控制,从严开展水资源论证,加强水功能区保护管理,依法加强涉水行政管理,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的科学化水平。四是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保持良好的水生态质量。坚持水质与水量并重的原则,在营造水城特色的同时,以迎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检查为抓手,采取综合措施从源头防治水污染,切实保护好中心城区的“一澈清水”。通过综合整治、控源截污、湿地净化,改善城市水域环境,促进水质明显改善,实现中水循环利用。五是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成了特色鲜明的水景观。依托丰富的山、水资源,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大力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建成3处国家级和1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加快滨河区域景观建设,营造城水相依的景观,突出人文景观建设,打造滨水文化品牌。

专家组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汇报会后,分水工程、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景观三个专业组,对我市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考核、评价,严格对照《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进行汇总赋分,形成了《关于临沂市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审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经过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以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为依托,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为主要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构建起完善的水工程设施,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形成健全的水管理机制,严守红线,强化管控,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的科学化水平,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保持良好的水生态质量,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成了特色鲜明的水景观,基本达到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一致同意我市通过创建考评验收。

赵青副巡视员对我市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验收表示祝贺,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一是要加强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完善资料整理工作。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漏补缺,加快整理完善有关基础资料,调整完善规划,加大力度,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着眼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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