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2012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涉及到平邑、仲村镇11个行政村,自然土地总面积约2.67万亩,规划耕地面积2.05万亩。规划总投资244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00万元、省级财政700万元、县市级财政300万元、投劳折资245.5万元。为抓好这项民生工程,平邑县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亲自挂帅,发改、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充分调动项目乡镇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在项目建设前后,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进行了大力宣传,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重点县建设的激情,确保了重点县建设快速推进。
(二)把工程质量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将工程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签定目标责任书,挂牌督办,加压紧逼,形成了县、乡、村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四制管理”。委托山东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实施监理,并采取专职技术人员、镇、村干部、水利局、财政局、监理公司、群众代表七方共同监督制,对工程建设全程进行监督,同时,积极推行三项建设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水利工程卡片存档制度,以备以后检修查询。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及时配套资金200万元,优先保证小农水工程的资金需要;同时,实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把5%的财政性资金作为质保金,待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付清。
(三)创新机制,建设群众受益的长效工程。一是创新经营机制。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归属,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镇水利站和村委会共同监督管理运行。二是创新管理机制。为确保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用水协会负责对管理者进行政策、业务及技术水平培训,监督检查服务水平和工程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由县物价局根据核算成本制定用水价格,对所收的服务费进行统一管理,除去管护人员报酬外,主要用于工程维修保养。同时负责按定额灌溉,按方按时计量,达到定额指标后,停止灌水,超指标灌水加价征收,确保了工程科学良性运行,真正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成为了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