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0〕79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资字〔2020〕3号),起草了《临沂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的落实将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全市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取用水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
二、制定过程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通知要求,临沂市水利局于2020年8月起草了《临沂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市县有关部门、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后,于2020年9月17日正式发布。
三、主要内容
《临沂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包含八个方面。
(一)总体目标。在临沂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摸清全市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为管住用水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行动原则。一是全面核查,依法整治;二是统一部署,协作推进;三是技术支撑,组织保障。
(三)行动范围及对象。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范围为整个临沂市,涵盖13个县(区)。核查登记对象为临沂市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取水,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
(四)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核查登记、整改提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4项任务。
(五)进度安排。2020年8月—12月为核查登记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为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2月为工作总结阶段。
(六)工作成果。各县区结合实际,形成本辖区的“一张图”“一本账”“一套机制”。
(七)组织实施。临沂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行统一部署、分级推进,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层级之间加强工作协调和衔接。
(八)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其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衔接机制。三是建立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做好数据处理、识别、统计、分析。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六是落实人财物保障,保障行动顺利开展。
文件链接: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