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slj/2019-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论证报告(方案)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关于《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论证报告(方案)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2019-06-18   作者: 点击数: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要求,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要求制定出台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等涉政务服务的技术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在实际审批工作中,发现部分报告(方案)技术服务单位责任心不强,“重利益、轻管理”,没有建立内部审核把关机制,编制成果质量低,难以保证提交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进度,一定程度上为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带来了隐患。为提高行政许可论证报告(方案)编制工作质量,规范行政许可论证报告(方案)技术服务工作和技术服务单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论证报告(方案)技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行业规范标准。《办法》第十条明确了申请人向省水利厅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时所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报告以及其他技术论证分析报告、专题论证分析报告等申请材料依据的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技术服务单位要求。

二是建立论证报告质量评价制度。《办法》主要从提高报告编制质量、鼓励技术服务单位承诺加快项目进度、节约行政成本的角度,规定了论证报告质量评价打分标准,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技术服务单位编制的报告(方案)进行评审,报告(方案)专家评审结论是评价技术服务单位编制论证报告质量的主要依据。

三是实行论证报告质量评价定期通报制度。省水利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技术服务单位月度、季度、年度服务次数、综合得分情况以及违规行为情况,通报结果为申请人选择技术服务单位时提供参考。

四是明确对有关单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申请人、技术服务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行政处罚。对技术服务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信息,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省水利厅将通过“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建立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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