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执法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单位的大力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法治水利建设,坚持提升法治理念与践行依法行政、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与优化公共服务能力并重,突出水利行业强监管重心,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城区违法取水现象基本杜绝,河道、水库“四乱”得到了根治,非法采砂问题得到了遏制,公平公正的水事秩序基本形成。
一、借势发力,健全执法机制
2020年7月,省水利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局及时与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进行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将“通知”转发各县区编办、司法、综合执法、水利四部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又向各县区水利局和综合执法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鲁水政字[2020]3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市水利系统形成了合力治水的体制机制。
一是明晰执法职责边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的执法职责边界,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规范,坚决杜绝执法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县区水行政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水政执法负责人、日常业务联络人;定期通报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解决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综合执法部门对接,梳理汇总当月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情况,按时填报“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对案件收集不全、不能按时填报的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案件查处、移送。对上级转办、网上舆情、“12345”等群众反映的问题,综合执法局直接受理的水事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提供业务支持;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线索,2日内移送到综合执法部门;对即时消失的水事违法行为,综合执法部门及时内到达事发现场,及时查处,限时办结,并将案件办结结果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四是加强执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对因衔接不畅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按照通知要求调度、督导各县区执法工作。
二、重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开展了全市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排查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排查1392处,目前,依法依规分类整改完成。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职尽责,把群众诉求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来,日常巡河湖20000余公里,共受理群众举报、“行风热线”各级转办等各类涉水事件30余起。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查处水事案件66起,其中,河湖案件56起,水资源案件10起,做到了实施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认真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水利部门负责水量审核,这项工作要求高,责任大。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财政、税务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依托信息技术,推行了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工作,率先打通了用水管理和税务管理横向联系,解决了税收监控及时性、规范性和精确性等问题,探索出一条便民、高效、协作共治的水资源税收征管新思路,开发了税务、水利、财政、取水户信息“四方”共享的新平台。“一个平台,四方共用”。科学严密的后台管理系统,是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成效最大化的关键所在。传统智能水表传送的信息仅水利部门使用,且局限于水量方面。通过优化升级后台及用户管理,增加了税务管理和纳税人应用等内容,实现了财政、水利、税务、纳税人四方共用一个平台的局面,从纳税人取水许可、用水量到应纳税额,实现了全景式、一条龙管理监控,这是临沂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区别于其他传统智能水表的最大特色。一是纳税人可登录系统,实时了解本单位各取水口用水量、用水计划使用额度及应纳税额等情况,增加了取用水量核定透明度,便于纳税人及时采取节水措施和准确申报纳税;二是对于税务部门而言,管理后台承载了税务在线监控管理功能,为全面、实时、准确分析水资源税申报情况、有针对性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三是水利部门依托在线监控系统,能多维度准确分析掌握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及纳税情况,减少了部门间事后分析比对工作量;四是财政部门可及时了解全市水资源税改革推进情况,并结合税收保障工作,将系统相关信息纳入财政大数据,通过对企业取用水量及水资源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涉税信息综合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漏征漏管及不如实申报纳税等问题。实现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变化;从“抽取地下水”到“使用地表水”,用水结构显著优化;从“手工抄表”到“系统核定”,减人节支效果可视可见;从“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提升”,水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从“群众跑路”到“数据跑路”,服务效能稳步提升。2021年9月16日,省财政厅、水利厅、税务局在临沂召开会议,推广“临沂市改革经验做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县区综合执法部门、水利部门水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理清水利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执法职责边界,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规范,达到上下互动,对水事违法违规事件做到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执法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水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