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水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水利行业强监管重心,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城区违法取水现象基本杜绝,河道、水库“四乱”得到了根治,非法采砂问题得到了遏制,公平公正的水事秩序基本形成。圆满完成了年度时间节点阶段性任务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开展了全市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排查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排查133处,目前,依法依规分类整改完成。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职尽责,把群众诉求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来,日常巡河湖20000余公里,共受理群众举报、“行风热线”各级转办等各类涉水事件30余起。截止到11月底,共查处水事案件101起,其中,河湖案件50起,水资源案件51起,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认真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职责,负责中心城区市直以上单位自备水取水单位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负责水量审核。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财政、税务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大胆探索,依托信息技术,推行了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工作,率先打通了用水管理和税务管理横向联系,解决了税收监控及时性、规范性和精确性等问题,探索出一条便民、高效、协作共治的水资源税收征管新思路,开发了税务、水利、财政、取水户信息“四方”共享的新平台。 “一个平台,四方共用”。方便了群众,增加了取水管理的透明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节水效益和经济效益, 得到了省财政厅、水利厅、税务局的充分认可,并在临沂召开了会议、下发了文件,在全省推广“临沂市改革经验做法”。
(四)抢抓机遇,借势发力。省水利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以来,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对全市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梳理,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工作,进一步理顺县区水利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执法职责边界、沟通协调机制、案件查处、移送等渠道。沂南县水利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相互衔接,各向前一步的做法,沂水县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派驻水利部门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省厅领导的肯定。从省水利厅反馈信息得知,我市水政执法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五)扎实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活动。一是制定了临沂市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通过加强管理,临沂无地下水超采区。二是加强指导、督导,及时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9月份我市代表山东省迎接水利部检查,水利部检查组对临沂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执法做法给予了充分认可。
(六)随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建设施工等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全市河湖岸线长、水库多与水政支队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2、水政执法信息化程度低。
三、下一步打算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规定,瞄准年度工作任务不放松,继续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县区综合执法部门、水利部门水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全市良好的水事秩序。